新發/續證/復核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檢測
根據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》、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》(衛生部令80號)及《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發放的管理辦法》要求公共場所經營者需要延續“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”有效期的、復核許可證復核期,應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延續申請;并提供一年內的衛生檢測報告,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,應當提供兩年內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。
服務對象: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》要求七大類28種場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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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31-2132333作者:admin時間:2021-04-26 10:40 次瀏覽
新發/續證/復核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檢測 根據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》、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》(衛生部令80號)及《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發放的管理辦法》要...
根據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》、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》(衛生部令80號)及《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發放的管理辦法》要求公共場所經營者需要延續“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”有效期的、復核許可證復核期,應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延續申請;并提供一年內的衛生檢測報告,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,應當提供兩年內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。
服務對象: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》要求七大類28種場所